校园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校园制度 > 正文

枣庄学院校园网电子邮件系统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9日 00:00 点击次数:[]

一、 电子邮件功能
uzz.edu.cn为枣庄学院的校级信箱,提供邮件发送、接收功能,提供POP3、Web等收发邮件方式。每个用户拥有邮箱空间500M,由网络中心统一管理。用户帐号形式为:XXX@uzz.edu.cn。
二、 服务对象
枣庄学院全体教职工、全日制在校学生、短期访问学者、客座教授、外教。后三种人员应设置邮箱有效期,一般为在枣庄学院驻留期再加3个月。
三、 服务条件
用户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CERNET及枣庄学院校园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将不予提供邮件服务或锁定帐号、中止服务。连续一年不使用的电子邮件帐号将被注销。
四、 服务内容及工作流程
1. 开户或注册:开设单位或个人填写《枣庄学院校内邮箱申请表》,并加盖部门公章,学生凭有效证件到网络中心申请注册,符合条件的网络中心在一周内予以开通。
2. 重设密码:忘记邮箱密码,个人用户凭本人身份证到网络中心办理。公用邮箱凭使用人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网络中心办理。
3. 变更信息:公用邮箱使用人变更时,凭单位证明和新使用人身份证到网络中心办理。个人信箱帐号不能更改。
4. 注销:公用邮箱凭单位证明到网络中心办理;个人用户凭本人身份证办理注销手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的用户将予以注销邮箱帐号。已申请注销帐号的用户不能再次注册枣庄学院信箱。被注销后的帐号可分配给他人继续使用。
五、 附则
1.本办法由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修订

上一条:枣庄学院网络中心机房管理规定

下一条:枣庄学院校园网计算机病毒防护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