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字〔2017〕7 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切实保障我校网络信息安全,特在全校开展一次网络与信息安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查阶段:2018年1月12日—1月18日;
检查及反馈阶段:2018年1月22日—1月26日;
二、检查范围及方式
检查范围:各单位建设的网站和管理信息系统。
检查方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各单位自查、远程安全检测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由网络中心和宣传部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网络中心负责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宣传部负责网络信息内容的安全检查。
三、各单位自查
各单位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并做好本单位自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签订《枣庄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更新各类网站及系统备案信息,落实信息安全负责人和日常管理人员。
2.对主办或运行的各类网络媒体或平台(包含网站、微信、微博、APP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明确了分管领导并落实具体负责人,是否严格执行“先审核、再发布”的信息审核制度,是否存有违规采集或转载行为,是否在媒体或平台的信息管理后台存储了具有风险的内容等,杜绝违法违规言论、冒用学校机构名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业务数据外流、涉密信息上网、师生隐私(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类等)泄露等现象。
提示:各单位公示师生信息时应对个人敏感信息采取脱敏处理,公示期过后及时撤销公示信息。
3.检查各信息系统(业务系统、网站、公众微信、微博、APP等)的安全防护措施,重点检查账号、密码、运行、数据备份等,清理无关账户,杜绝空口令、弱口令和默认口令。
4.检查网络及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检查设备是否运行正常,设备上的各连接是否牢固;设备系统账号、密码管理情况;设备系统补丁修补情况;安全防护软件是否安装等;检查网络设备运行线路状况,检查网络设备的环境情况,杜绝影响网络的不利因素。
(1)学校公共服务器、校园网络设备、线路由网络中心负责。
(2)承载各业务系统的服务器、教学办公用PC机、教学机房网络设备、线路由各所属单位负责。
5.是否建有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网络安全保障机制并能充分实现网络安全保障,是否有信息技术及人员保障,是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等。
6.对单位的网络风险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存在风险的网络媒体、平台、网络用户及相关信息内容等。
7.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枣庄学院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枣庄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等文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此项工作开展,并于1月18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将填写后的附件纸质版报网络中心曹现磊处,同时将电子版发到网络中心邮箱wlzx@uzz.edu.cn。
四、检查及反馈
宣传部、网络中心中心将对各单位网站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逐一检查,将及时在全校范围通报检查结果,对管理混乱、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或存在不符合规定行为的信息系统(网站),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问题较严重的将暂时关闭,待整改通过验收后再予以开通。
网络中心联系人:李忠付,曹现磊;电话:3786750。
办公室、宣传部、网络中心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