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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校园网计算机病毒防护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9日 00:00 点击次数:[]

为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维护数据和信息安全,普及计算机病毒知识,加强计算机病毒的安全防护,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入校园网的所有工作计算机系统应安装病毒防火墙软件,并定期进行常规病毒检测和杀毒处理。建有局域网的各学院、部门务必规划和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计算机病毒的安全防护体系。
二、各单位购置和使用的商用计算机软件应是正版软件。
三、联网的计算机系统应及时更新补丁程序,堵塞系统漏洞。
四、对共享软件、免费软件及其他第三方的软件必须经过防病毒软件病毒检测和杀毒处理。
五、防病毒软件要及时进行升级,确保有效地进行计算机病毒的防护。
六、要采用各种手段和措施,严格控制网络上带毒软件的传播。
七、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计算机病毒知识和危害的宣传,不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知识讲座,培养用户的防病毒意识。
八、本办法由网络中心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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